第9章 林中的菲林特氏族_权游之光明圣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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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林中的菲林特氏族

  第9章林中的菲林特氏族

  斯卡格斯岛的面积很大,有四分之一史塔克家族的自领地面积大小。

  按照北境整个领地是七国三分之一大小来看,斯卡格斯岛至少相当于三十个君临城大。

  岛屿上遍布上千年的老林子,野猪,野鹿,海豹,海狮,海象,各种各样的蓝莓,树莓,浆果,还有鸟类堆积上千年的粪便肥料……

  稍加开垦,就能够用来耕作。

  还不缺肥料!

  “有点北大荒那意思,而且比北大荒更加肥沃。”

  琼恩盯着海峡对岸的岛屿想到,从海豹湾过去并不需要太多功夫,划船大概一个小时就能到,这么好的地方……

  在历史上,布兰登·史塔克九世,击败了斯卡格斯岛,禁止斯卡格斯人再出海踏上北境,这岛屿上的三个氏族便不再踏上北境,而是转向塞外活动……即便这样,他们仍旧繁衍生息,按照琼恩利用飞禽视野观察到的情况来看,大概有接近五千人。

  他们大部分保持着茹毛饮血,原始的生活状态。

  除了也用火,随缘种植燕麦和黑麦,其他的和野人区别不大……

  因为那岛上获取食物实在太便利了。

  维斯特洛大陆的人脑子实在是……空有肥沃的土地而不会打理,在琼恩看来,这里的人酗酒,懒惰,残忍,又好战好面子,偏偏在勤奋和智慧上少点了两点。

  如果是在琼恩原来的那个世界,这种肥沃的土地一定会变成一片人间仙境,塞外江南。

  告别了卡特派克,拜托他帮助自己盯着点定居点,骑上自己的白狼,琼恩朝着新赠地的的森林走去,这里靠近安伯家和卡史塔克家,距离最后的壁炉城不远。

  在这片广袤的森林里,居住着上万山地氏族,他们渔猎为生,种地很少,虽然在长城这边,其实和野人也差不多,许多新赠地原先的自由民也逃离了新赠地居住在这里。

  “光明之下的朋友,我需要你们的帮助……”

  琼恩骑坐在白狼身上,他闭上眼眸,让自己身心放松,很快,视野开始在狂野中飞驰,他的念头俯身在了一只苍鹰身上,开始在旷野中飞行。

  没过多久,在苍鹰的视野中,就找到了林中的一伙山地氏族,他们拥有宽阔的木栅栏营地,粗略看去人数在两千人左右……

  “菲林特氏族!?”

  准确的说,是林中菲林特氏族……

  这个氏族虽然是山地部落,但是历史十分久远,他们是长城筑造后第一任先民的国王后裔,在先民国王菲林特被史塔克家族击败后,他们被驱逐和流放,分裂成了好几个分支,散布在群山和森林之中。

  北境待他们不薄,史塔克家族曾与他们联姻,他们之中还曾经出过一位守夜人总司令,但是这位菲林特总司令被认为是守夜人历史上最差劲的总司令,因为他想要成为塞外之王……

  按照传说,他为此做出的努力几乎摧毁了守夜人……

  真是这样么?

  琼恩轻轻抿起嘴唇,北境之民犹如奔狼,生性桀骜,何况是这种曾经当过先民国王的氏族?

  最差劲的总司令,恐怕是野心最大的守夜人总司令吧。

  在苍鹰的视野里,这个定居点有两千多人,有男有女,青壮年占据大半,因为北境寒冷,这里的人丁一向不兴旺,而且在北境不那么冷的年代,这里也并不适合大量人口居住……当然,主要是这些北境人并不明白这里的土地其实很肥沃,他们也不会沤肥的方法,在狭海对面的“狼群团”,就是当年北境人口富余之后,为了防止饿死人被迫从北境过去的贵族所建……

  确定了方向,琼恩收回自己的眼神,拍了拍白狼的脖颈,朝着林中菲林特氏族聚集的地方跑去。

  盛夏时节的北境随处可见不知名的野花儿。

  蜂蜜在野花间飞舞,这些山林氏族会采集野蜂蜜,用来酿造蜂蜜酒,这种酒比葡萄酒更香甜,比麦芽酒更美味,十分受欢饮。

  低矮的灌木丛中随处是蓝莓和树莓,各种浆果,身穿兽皮或者破布衣衫的山林氏族女人,孩童们正在灌木中采摘浆果,看到琼恩,这些人全都警惕起来,有人开始大声呼喊。

  他们说着古老的语言,并非是维斯特洛大陆通用语……

  琼恩现在看着,是个骑着狼的男人,身穿皮质铠甲,腰间挎着长剑和魔杖,无论怎么看,他都像是个掠夺者。

  是的,掠夺者。

  塞外野人有许多掠夺者,其中有几个和琼恩一样具有德鲁伊的能力,有一个叫做六形者的野人首领,拥有两只冰原狼和一只熊,还有三只飞禽,他就很喜欢掠夺别的部落。

  还有一个叫做大老爹的野人首领,喜欢掠夺别人的妻女当老婆……

  琼恩举起自己手中和手杖一样大小的“魔杖”,心中默念:“给我光明!”

  镶嵌着龙晶的魔杖瞬间散发出了淡淡的光芒,在白日里也十分显眼,柔和的光芒承托着琼恩,让骑坐在白狼身上的他仿佛神祗……

  是的,这个世界的魔力实在太低了。

  用始祖心树的树根做魔杖,镶嵌着龙晶,才能够使用一些比较简单的魔法,而且龙晶的魔力有限,用一用就得换,好在黑曜石这东西在龙石岛非常多,别处也有产。

  “我带着光明的使者,我手持长夜的曙光。”

  “我自光明中来,与诸民同在。”

  “我献上礼物和盐巴,寻求朋友的帮忙……”

  哼唱着通用语歌谣,琼恩犹如吟游诗人一般缓缓地抵近了菲林特氏族的营寨,这时候反应迅速的菲林特氏族战士们已经集结起来了,他们有几个穿着破旧的青铜铠甲,有的则是皮铠,手持铁剑或者青铜剑,举着橡木盾牌,叫嚷着围住了琼恩。

  “你是巫师!?”

  其中一个身材健硕的菲林特战士叫嚷到。

  山林氏族知晓巫师和魔法的存在,他们也信奉巫师和魔法,在塞外甚至还有好多部落有女巫和男巫,巫师通常也是医者,在部落中德高望重。

  在领地民中,这通常是学士的工作。

  “我不是巫师,我是光明圣者,为你们带来光明。”

  琼恩淡淡笑道,他手中的魔杖散发出更加炽热的光芒,整个人仿佛天使,白狼也仰起头发出了一阵狼嚎。

  周围的菲林特氏族民纷纷瞪大了眼睛,但是手中的刀剑全都放了下来。

  “你们的伯爵在哪里?”

  在临冬城,史塔克家族称呼菲林特氏族首领为伯爵,琼恩不知道这支森林菲林特氏族是主支还是分支,但是看在他们穿着青铜铠甲,甚至还有青铜剑的份上,他愿意放低姿态。

  “年轻人,你来自史塔克家族!?”

  琼恩的谦虚果然得到了回应。

  一个身材健硕,穿着兽皮袄子的高大老者持着手杖缓步走出,他左右各有两名菲林特氏族的女子搀扶,兽皮袄子尽量做成了领地贵族才能穿的样式,两派宝石纽扣和腰间那贵族才能使用的皮带,以及腰间挂着的宝剑,显示出这个曾经的先民之王后裔部落首领与其他山林氏族不同之处来。

  “是的,菲林特伯爵。”

  “但那是曾经,我已经受封开拓骑士,如今我的家族叫做莱特,意为光明!”

  “长夜将至,而光明……永存!”

  琼恩咧嘴笑着回应。

  琼恩的话语让菲林特伯爵想起了北境传说中持续将近千年的那场“长夜”浩劫,在那次浩劫中,长夜不明,永恒的黑夜笼罩大地将近一千年,一直到光之王的诞生……

  而如今,凛冬将至……

  对于山林氏族和野人来说,永冬的长夜并不是传说,何况菲林特氏族乃是初代先民人王的血裔,他们每一代都知晓那传闻……异鬼的传闻是真的。

  “年轻人,请进吧。”

  菲林特伯爵挥了挥手,实际上他在内部被称为首领,并非伯爵。

  但是伯爵,这个词儿很受用。

  有女子端上了面包和盐巴,这证明客人会受到主人的保护,琼恩用面包沾了沾盐巴,举着手杖面带微笑进入了自己成为开拓骑士以来第一个拜访的山地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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