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六章 亲一口_花都之风流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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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六章 亲一口

  “这可怎么办啊,你别笑了,你这样会死的。”小雪看着这个秦臻完全失去了刚开始在后面追赶汽车时那种生龙活虎的样子,简直就是一个衰到了极点的病人,眼看就要咽气。

  “死就死,死有什么可怕的。人生譬如朝露,朝闻道,夕死可矣。”然后这个秦臻思路跳转极快的把脑袋转向王天宇的方向,“还有没有酒!”

  王天宇拿出一瓶烈酒,也是红星牌子的。

  “这个可是好东西啊,说不定我们俩还是比较投缘的。”

  王天宇看着这个秦臻的表情,上面一层死人的灰败,甚至于说已经有死人斑隐隐约约的浮出皮肤的表层。

  王天宇一伸手,从这个秦臻的脸上把上面的一层易容的半透明的硅胶和其他药物融化制成的半透明的面具揭下,立即露出下面的肤色,上面呈现着一种如同大理石的那种石化的颜色,显然是已经要死了。

  “你还要什么愿望吗?”

  “愿望当然是有啊!”这个秦臻眼睛已经睁的十分的勉强了,但是兀自在拼了命的努力让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刻死的有点尊严。“首先就是这个小丫头亲我一下。”

  “如果你要是不死的话,我就亲你一口!”

  “嗯,好吧,为了你的这个承诺,我无论如何都要活下来。”

  王天宇和雪儿却都知道这个秦臻此时所言,不过是逗所有人开心罢了。

  “你说的啊,不准死,如果死了,如果死了我是不会饶过你的。”雪儿今天的表现似乎和以前不是太一样。

  王天宇和李奈萱对望一眼,李奈萱做出一个摊开双手无可奈何的动作,意思是说,雪儿的事,她也不想说,那就是,雪儿恋爱了,在这么短的时间,爱上了一个该死的人。

  上天真是捉弄人啊,王天宇如是的想着,不过看着自己身边的李奈萱,却知道,自己一辈子都要好好的珍惜李奈萱,本来是天人永隔,老死不能相见的两个人,居然因为极度偶然,几乎不可能的原因,走到了一起。

  王天宇知道,在当时,为了救自己,不让自己被长弓玉蚝体内的梦魇一般的存在和菊白涉间体内自小生长起来的恶鬼吞噬自己,李奈萱当时一定是在生死之间做着一个巨大的抉择,但是幸运的是,他们成功了。

  每次想起这件事情,两个人就能感觉到彼此的感情坚固不可摧。

  所以在现在这个场景,就像是李奈萱和王天宇在那个时候的场景,只不过,更为悲惨的是,李奈萱当时还有选择,但是这时候的秦臻和小丫头雪儿都没有选择。

  这时候,吟的一首好诗的秦臻再次开始吟诗,看来也是不把这个雪儿感动哭不罢休啊,情种,王天宇对他下了一个定义。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同日生,时时与君好。”

  “君住长江头,妾住长江尾。思慕不得见,共饮一江水。”

  两个人现在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是雪儿见到了这个秦臻那种对一切都满不在乎的态度,忧郁的要死的眼神,俊朗洒脱的潦草外貌,不知道怎么就想和他在一起,他正是符合了雪儿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的所有特点,英俊,无敌,甘为一些理想化的东西抛头颅、洒热血,这样的男人,绝对是一个顾家的好男人,可惜是现在就要死了。

  雪儿居然真的在这个可怜的男人额头上吻了一下,虽然只是蜻蜓点水一般的一下,但是在这个潦草不羁,长的如同狂风乱草一般自由散漫的男人脸上,居然露出了一个微笑,只是这个微笑刚刚露出的时候,已经有如同雨线一般的泪滴挥洒下来,流淌了秦臻一嘴巴。

  “嗯,想不到,你的口水是甜得,但是你的眼泪却是咸的。”时到临死的关头,这个秦臻依然还在贫嘴,声音已经低了下去,浑身的温度也因为大量血液的不断流失,在慢慢的降了下来。

  “你不能死啊,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雪儿见秦臻干裂的嘴唇上最后的一点烟灰落下,烟头熄灭后,就整个的从嘴唇上掉下,还以为这个秦臻是要死掉了,立即开始摇晃秦臻。

  “秦臻,记住我,我的名字叫秦臻。”

  “嗯,我记住了你的名字,我会牢牢记住你一辈子的。”

  “白痴女人,我只是给你开一个玩笑而已,我根本不认识你。”秦臻嘴巴噙着一抹微笑,嘴巴却是贱贱的欠揍。“嗯,现在大约是到了公园的位置吧,这儿的风景据说很好,什刹海,据说风景很棒,可惜我没有来过,第一次到来,居然就成了最后一次,你们把我放下吧,我会找一个躺椅,坐上去,大概我还有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欣赏风景。”

  “好了,不要说了。”雪儿的眼泪再次顺着眼睛垂落在秦臻的眼角上,秦臻拼命的睁着眼神,想要深深的把雪儿记在脑海中,即使生命很短暂,但是能拥有这么幸福的一刻,那么一切都是值得的。

  “嗯,把车停下吧。”

  王天宇看着车外,果然是到了什刹海,这个人没有来过这儿都会有这么厉害,这是简单的看过地图,居然就会对整个京都了如指掌,似乎自己的速度和方向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一个如此强大的人,不知道要用多么坚毅的意志力来引导自己的习惯为自己所用,一个人的强大,是由他的习惯决定的。

  车是由夫人开的,夫人没有停,车速一如既往,不快也不慢,这是一个正常速度,夫人断然不会因为这个人的缘故,把自己置身于危险的境地,且不说开快车的危险了,单单是天上卫星的监控,就能把自己开车的心情暴露给有关人,从而开始由这辆车的蛛丝马迹判断杀手在这个车上,从而为夫人带来一些不必要的困扰。

  王天宇越是和这个叫秦臻的男人在一起,越是能感觉到这个人的可怕,一般的人如果受这么重的伤,流了这么多的血的话,早就死掉了,或者最少也是眩晕昏迷,这很大的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无法忍受这种疼痛,这些人无一例外,几乎是全部都会因为缺乏生机而死去。

  而这个秦臻却是正好相反,即使是已经完全的到了灯枯油尽频临死亡深渊的地步,他仍然能够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在谈笑风生,似乎受伤的人不但不是他,而且还与他一点的关系都没有。

  到了目前,王天宇知道,他是在燃烧自己的生命,拼命的燃烧自己,想要让自己无比尊严的死去,不露一丝怯意,不留一点遗憾,在与巨大痛苦对抗中,充当一个顽强的生命斗士。

  王天宇想了一下,一个人在临死前,连自己的死都设计的如此的富有悲情的诗意,如此的让人刻骨铭心,也许他上车的一霎那就能够快速的根据夫人的身份,判断出他们的路线,已经想到了自己可能会死在什刹海公园的某条长廊上,当然在他诗意的构思中,也许自己的手上还抓着一袋鸟食,在双手无力滑落垂下,闭上眼睛的时候,原本空无一物,安静静谧的长凳和小树林边,会一下子因为食物涌来无数的小鸟,纷纷的叽叽喳喳的叫着,用清晨时最富有生命气息的合奏,为他送行。

  但是王天宇没有停留。

  在战场上,不管是哪一方,都会把战败者的尸体掩埋,这是对对手的尊重,这是对生命的敬畏,这是对游戏规则的遵守。

  同样,战斗的双方,如果没有战斗到山穷水尽,人员牺牲殆尽一步的话,根本不会让自己兄弟的尸体暴尸荒野,就是死也要把兄弟的尸体,一点一点的抗回来,拖回来。

  这就是兄弟。

  虽然和这个秦臻只是一面之缘,根本就成不得上是兄弟,最多是个朋友而已。

  但是对王天宇来说,这就是自己的底限。

  王天宇是军人,军人的荣誉高于一切,但是如果说还有什么比军人的荣誉更高的话,那就是对道德和生命的敬畏。

  “嗯!既然你这么白费力气的把我从大老远的地方拉回来,那么一定不能小气了,如果,我说的是如果啊,如果救不活我的话,直接把我掩埋,不要火化,因为据说,活化后,人会变成鬼,这样不好。”

  王天宇再次敬佩这个秦臻到了一定的地步,对别人来说,熬到了这种程度的时候,尸体早就已经烂光了,尸变,尸斑,尸僵这些现象,该有的都是全部都有了,但是这个秦臻尽管嘴巴上死死活活的说着自己不怕死,但就是不死,可见,活着,真好。

  王天宇试着将自己的真气度入这个秦臻的身体之中,然而王天宇发现一个更加令人惊讶的东西,这个秦臻的身体之中居然没有一丝一毫的真气,这是一个普通人吗,显而易见,肯定不是,否则的话,根本就没有办法跑那么快,居然能够追得上跑到了中速的“幽灵”,更何况这是秦臻在浑身上下受了极重的伤势后,才完成的动作。

  “好了,到了,这个人最好留在车里,我会让最好的手术师动手的。”

  “不用。我自己来。”

  夫人诧异的看了王天宇一眼,他知道王天宇当过兵,有一定的包扎知识,但是在部队里面,所学的简单的包扎知识,大概是仅限于把急救包里面的三角巾取出来,对着伤员的胸口像下腹部延伸,然后对折返回到腰围另一端系好。

  但是王天宇则是貌似很专业的样子,居然要给这个秦臻亲手动手术。

  如果说开始的时候,夫人是抱着不相信的眼光的话。在准备好所有手术所需的消毒药,药棉,手术刀后,王天宇动手开始动手,看着王天宇的动作,夫人也只能用叹为观止这四个字形容了。

  王天宇的动作很快,也很轻柔,就像是歌里面唱的那样:“你就像一阵恼人的秋风,”

  王天宇动作就是秋风扫落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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