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原谅色_穿成校园文女神怎么办[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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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谅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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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时候的林煜已经是这所高中远近闻名的混蛋学弟了。

  他仗着家里有钱,刚入学没几天就笼络了学校里不学无术的一帮小弟,专门以欺负学校里的学生为乐趣。

  林煜连制服都没穿,只一身黑色夹克外套和t恤,双□□叉搭在程宛的桌上。

  虽然打扮的非常不良少年,但好歹是这本书里的男主角,林煜的五官那是完全没得挑。黑发理得干净又利落,皮肤冷白,侧脸削瘦,狭长的眼型让他看起来多了几分不羁的气质。

  程宛默默打量一番,心里也不由得暗暗感慨。

  这会儿的不良少年林煜距离原书里那个为了获得陆安安的欢心发誓要努力要考上帝都大学的少年好像还有挺长的路要走。

  “煜哥。”站在林煜身后的季勉低声提醒着,“学姐来了。”

  林煜懒洋洋地抬了头,面前站着的女孩子温温柔柔的,眉眼精致,很好看,和学校里有些装出来的女孩子一点也不一样。

  他迎着程宛的目光挑了挑眉,“程宛,你还敢来上学啊。”

  程宛当做没听到中二沙雕少年林煜的话,好心提醒着,“你走错教室了。”

  “什么?”林煜他本来是想恐吓一下程宛,却发现程宛脸上一点也见不到慌张。

  她微微笑了笑,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也自然地露出了几分妩媚的味道。

  “这里是二年级a班,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应该是一年级f班的。”

  面对正牌男主角,程宛心跳砰砰的,可是她还是压住了心中的紧张和怯意,轻轻地开口:“林煜学弟,该不会是迷路了吧。要我送你回去吗。”

  林煜还没说话呢,他后面站着的季勉和其他几个小弟已经兴奋地冲着程宛猛点头。

  这所高中里,程宛也算是众男生心中的小仙女,人长得好看,说话时候又这么温柔,好不容易从国外回来,比起专门来找茬的林煜,这群少年们大多都是带着憧憬的心情想近距离来看看程宛真人。

  程宛察觉到了林煜那群小弟的目光,对着他们微笑。

  林煜这群小弟要比忽然怒气冲冲的他好对付多了。

  “笑得真恶心。”林煜神色僵硬了一下,也许是男主角光环,哪怕是这幅傻兮兮地在叫嚣的样子,在程宛看来,他还是有点帅的。

  程宛看了他半晌,林煜“啧”了一声。目光从她的长发上移开,站起身就心不甘情不愿的出了教室。

  其余人见状,也跟着纷纷离开。

  “煜哥,还是宛宛学姐漂亮,是真的小仙女。”

  林煜刚下楼梯,听着身后的季勉夸奖着,脑子里忽然就想到刚才程宛走到他面前的样子。

  都是一样的制服,穿在程宛身上就是很好看。

  她身材纤瘦,腿又细又直,长长的黑色头发,白皙的皮肤,眼珠乌黑湿润,乖巧又温柔。

  林煜眼底神色莫辩。

  “这就叫好看,我看你们几个是没见过女人。”他说。

  “……”

  “……”

  教室这边,林煜引起的风波结束后,同学们三三两两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也有不少跟程宛关系不错的女生凑过来,就在她座位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

  “程宛,听说了吗。”

  几个女生对视了一眼之后,道:“一年级居然出现了名誉生。”

  名誉生是这所贵族学校里对某些学生特定的称呼。

  这些人大多家境普通,甚至可以用贫寒来形容,是学校为了保持升学率特招的学习成绩优异的人,免除一切上学的费用。

  程宛点了点头头:“我知道。”

  这就是传说中浑身是挂的女主角陆安安,原书里说,她这所高中建校五十年来最出色的名誉生。

  “长得还不错。”有人明显口气也有点酸溜溜的,“谁知道是进来学习的还是钓男朋友的。”

  程宛抬起了头,看了一眼。

  她还以为这个柠檬精是谁,想不到是书里最悲惨的炮灰女配,闫微。

  闫微的家境在这所高中里也算是数一数二,又长得明艳张扬,暗恋的人是男主角林煜。

  自打陆安安进入这所学校后,闫微就和她冲突不断,什么设计误会,陷害考试作弊这类的事都干过,最后自然是被男主角林煜搞得下场凄惨极了。

  程宛抿了抿唇。

  虽然大家都是配角,可是结局分明还是有点差别的。

  她其实很想提醒闫微别跟战斗力惊人的陆安安作对,努力多活书里的几行字,但看着闫微,程宛镇静了一下,最终还是没说出口。

  程宛不喜欢这本书里大部分的人。

  一群有钱的少爷小姐,不好好读书,全他妈把心思用在勾心斗角上,一群人越是找女主角的麻烦,越是把女主角衬托的纯洁可爱。

  程宛低头翻开了书页,表情很平静:“那也和我们没关系。”

  “你不怕她抢了你的东西?”闫微问。

  程宛笑而不语。

  这个世界都是女主角的,呵呵。

  闫微又跟她聊了几句话后,很快第一节课就开始了。

  程宛仔细又认真的听着这些熟悉的知识,握笔的手稍有点生疏,好在本身字体娟秀,整篇笔记也是干净又好看的。

  哐。

  她听见了一道细微的声响。

  程宛眼睛瞥向了发出声响的方向,她的同桌,一个戴着眼镜的俊秀少年正低着头,有点为难的看着她脚下。

  他红着脸,看了程宛一眼,又立刻低着头不敢抬。

  脚下有一支笔。

  程宛俯下身子,伸出右手,捡起笔,搁在了眼镜少年的桌上,率先弯了弯唇。

  少年充满感激地看了她一眼,飞快地伸出手把笔拿走。

  程宛莫名地觉得这个人有点眼熟,不过他实在过于害羞,把头几乎快埋进厚厚的书本中,根本看不仔细长相。

  那双手倒是挺好看的。

  手指骨节分明,干净漂亮,看起来削瘦有力。

  ……真他妈难!

  这是程宛上完课后的感想。

  原本以为这种有钱人聚集的高中大家都是来混日子的,想不到课程压力会这么大。

  除了基本的课程外,这所学校还规定了每个学生额外的语言选修课,艺术课,实验课,要求学生全方位的做到最好。

  她抱着书本从法语课的视听教室走出来,就被闫微一群人簇拥着去餐厅吃午餐。

  学校的餐厅分为两层,一年级、二年级的学生在一楼,三年级和海外留学生在二楼,其实按照书里正常剧情,二楼基本被林煜他们那群人承包,仗着家里有钱,他们把所有的学生都赶到了一楼。

  午休时餐厅的人很多,程宛刚走进来,旁边的人都在往她这边看。

  同班的女生用手肘撞了撞她,程宛这才抬起头。

  陆安安扎着马尾,特别清纯又可爱,坐在餐厅最里边的位置。

  这还不是重点。

  重点是,在一旁撑着下巴微笑听陆安安讲话的公子哥,这,这不是……?

  众人有同情有可怜有幸灾乐祸的复杂目光统统集中到了程宛身上。

  没错。

  这个公子哥,就是程宛在原书里的男朋友。

  许景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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